培养计划与课程教学管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本科指导性培养计划修订的原则意见

发布时间:2013-10-25浏览次数:

北航教字〔2010〕13号


围绕我校“建设空天信融合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的远景发展目标,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针,建立一流的本科教育教学体系,巩固近年来我校教学建设与改革的成果,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创新人才,现对我校新版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的修订工作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建设一流本科人才培养体系的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学生的成长成才和长远发展为本,瞄准国内外高等教育和专业教育的发展趋势,紧密结合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充分体现学校与专业的办学定位与特色,构建规范化管理、个性化培养和人性化服务的长效机制,培养具有求是创新精神和竞争优势的高素质人才。

二、人才培养目标

学校本科教育人才培养的总目标是:培养面向未来发展,富有创新潜质,具备团队精神,善于学习实践的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其核心是要培养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等领域的领军和领导人才。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的总目标,结合专业办学定位和特色,制定本科人才培养规格和要求。

三、基本原则

1、本次指导性教学计划的修订要继续贯彻“强化基础、突出实践、重在素质、面向创新”的本科人才培养方针,以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的改革为切入点,借鉴世界一流大学的经验,构建本科课程体系,为学生搭建合理的知识结构;以能力培养为重点,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融合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注重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注重学生思维品质和科学素养的综合提高。

2、围绕“质量工程”,深化落实我校本科教学的三个教学体系,要充分体现近年来我校各项教学建设和改革的成果,结合多校区办学的需求和特点,合理设计各专业以三级核心课程为主体的课程体系、课内为主的实验与实践教学体系以及课外为主的科技创新训练体系。

3、根据我校不同类型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的差异,各学院按照理科、工科1、工科2、工科3、文科、管理、艺术等各类专业的不同要求,分类制订指导性培养计划,构建多样化的培养体系。高等工程学院、中法工程师学院、软件学院、飞行学院、国际学院等也应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模式参照进行。

4、以学生健康成长和协调发展为准绳,统筹考虑三个体系在1-7学期的学习负担和结构搭配,为学生的自主学习留有充分余地。为分散学习压力,鼓励在暑期开设一部分公共选修课程,可以在春、秋两个学期重复开设一部分专业课程。同时,各单位应加强自主学习的引导与辅导机制,加强学习预警机制,避免自控能力较弱的学生放任自流。

5、建立有利于个性发展的多维学习环境,通过各类课内、课外的学习、实践、竞赛、设计和科研体验等,突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优化实践教学环节,满足学生自主学习、创新学习的需求。面向竞赛的培训课程可以纳入公共选修课体系。

6、制订工作由各学院主管院长负责组织领导,以教学团队的方式进行,教学团队负责人设计、协调本专业各课程,课程责任教授和相关团队成员负责各门课程的具体内容。鼓励各教学单位党政一把手管理及参与培养计划制定工作。

7、各专业应鼓励建设一批高水平双语课程,应特别注重构建与国际接轨的课程标准和课程体系,鼓励与国外一流大学的联合共建并推进课程互认,国际互认课程应首选学科专业核心课程。

8、推进教学方法改革,提倡小班化研究性、研讨式、案例式教学,强调知识、能力、素质训练的深化,强化自主性、研究性学习,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有条件的专业鼓励开设Seminar课程。

9、注重教学改革的渐进性和课程衔接的合理性,特别是核心课程及其先行课、后续课之间的关系。要在已有课程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重新审视课程体系,既要避免结构性缺失或倒序,又要尽量减少课程内容的重复。要适度考虑学生在各学期学习与发展中的实际需求(如就业、考研等)和特点,合理分配学习负荷。

10、改革课程考核方式,应尽量避免用一次考核决定全部成绩的做法。鼓励通过阶段性总结、问题研究与综述、课程论文、小测验、Seminar表现以及作业完成情况等多种方式分阶段评价学生学习,结合期末笔试或考核给出课程的综合成绩。课程的成绩计算方法应明确写入课程教学大纲。

四、本科指导性培养计划的结构体系

1、学制与学分

我校本科各专业的基本学制为4年(中法工程师学院除外)。

每学年划分为两个标准学期,各有18个有效周,采用16+2的形式,每16个课内学时计1学分,各实践类教学环节的学分规定见表11,学分计算一般精确到0.5学分。另在暑假安排一个不少于3-7周的小学期用于实践教学、科研训练或个性化的选修课学习(如:4周的公共选修课+3周军训/实习)。每学年的具体安排是:


表1 每学年的时间分配表

秋季学期

寒假

春季学期

小学期

(含暑假)

16周上课

1周机动

2周考试

16周上课

2周考试

3-7周








2、各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的的基本内容

(1)培养目标;(2)培养要求;(3)学制与学位;(4)专业特色;(5)培养计划总体结构(建议表示为结构图);(6)核心课程与课程体系说明;(7)实践能力与素质培养体系说明;(8)最低毕业学分要求;(9)辅修/双学位基本要求;(10)指导性教学进程安排。

3、课程体系和结构

课程体系和结构是培养计划的核心内容,我校本科培养计划的课程体系按七个模块设置:公共基础类3个模块(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工程技术类);学科与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践类课程以及公共选修课程。

自然科学类基础课程是所有学科的基础,主要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基础课程。

人文社会科学类基础课程是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的必修课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大学语文、体育、军事理论、史哲、管理等课程。

工程技术类基础课程奠定学生的基本操作能力和了解部分工程技术相关领域的概貌,主要包括计算机类基础课、工程类概论课、工程类基础训练课等。

学科与专业基础课程是学生必须掌握的本学科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课程,主要包括学科专业理论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

专业课程是在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的基础上,注重体现专业自身的特点和办学特色的课程,由多套可选择的专业方向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组成。

实践类课程是培养学生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动手能力、合作精神的重要途径,包括军训、课程设计、大作业、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学科竞赛、科研活动、社会实践等。

公共选修课程包括校级公共选修课程和“学院路教学共同体”提供的全部课程。

课程体系和结构如下表:


表2 指导性培养计划课程体系及基本结构表

公共基础类课程

学科与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课程

实践类课程

公共选修类课程

自然科学类

人文社会科学类

工程技术类

化学、生物

数学、物理等

史哲、体育、军事理论、思想政治理论课、外语、语文等

工程类基础训练课

工程类概论课

计算机类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

学科基础课

专业选修课

专业方向课

学科竞赛、科研活动、军训、社会实践、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学院路共同体课

校级公共选修课


4、核心课程体系

核心课程体系应由重点培养学生科学素质、人文素质和工程能力的关键课程组成,应体现学校和各专业的培养特点,应保证学生在最重要的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方面能得到足够且结构合理的科学培养,应在专业知识方面体现我校各专业的学科优势和特色。

各专业的核心课程体系由校级核心课程、学科与专业基础核心课程以及专业方向核心课程共同构成,后两类核心课程共约10门左右。

校级核心课程有6门理论课程(群)和3门实验课程(群),分别为:数学(分析)、代数、物理、大学语文、大学英语、程序设计;基础物理实验、电工电子实验、工程训练。

学科与专业基础核心课程(校院共建)是各专业人才培养基本规格所需的学科或专业基础课程,是国内外一流大学同类专业中普遍认可的最重要的基础课程。

专业方向核心课程(院级)是体现我校各专业方向优势和特色的课程,是能够帮助学生在本专业的优势和特色方向形成潜在优势的课程。

各级核心课可以由不同名称、不同规格的课程构成课程群(组),由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的定位自主选择相应课程。

5、毕业学分基本要求的指导性规定

为保证学生有足够的课外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发展的时间,每学期课内学分宜在25学分左右,最多不超过28学分,不同课程类型要合理搭配。不同专业类型的毕业总学分上限应控制在160-180学分,如下表所示:


表3 不同专业类型的学分结构表

课程

类别

专业

类别

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

自然科学类课程

工程技术类课程

学科与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课程

实践类课程

公共选修课程

总学分(不超过)

理科类

30

35~45

4~8

45~65

12~20

10

160

理工实验班

30

35~45

随专业

另定

另定

另定

另定

工科类1

30

35~45

6~10

60~70

22~30

10

180

工科类2

30

29~33

6~10

70~80

22~35

10

180

工科类3

30

25~29

80~90

22~35

10

180

文科类

30

6~18

4~6

75~90

12~20

10

160

管理类

30

23~26

4~8

80~90

12~25

10

180

艺术类

30

0

4~6

75~90

12~30

10

160


五、主要公共基础课程的设置

1、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

(1)思想政治理论课

按中宣部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安排,由课内学习和课外学习两部分构成,课内学分、学时分配见下表:





表4 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内学分、学时分配表

课程名称

课内学分/学时

思想政治理论课

思想政治理论课--基础

2/32

思想政治理论课--纲要

2/32

思想政治理论课--概论

3/48

思想政治理论课--原理

3/48

形势与政策

2/64


(2)外语

外语教学(以大学英语为例)一年级采用分级教学、集中授课方式,二年级、三年级和四年级通过选修专项外语技能课程、双语教学和毕业设计(论文)中外文文献阅读、翻译等,使学生的外语学习达到四年不断线。


表5 大学英语在四个学年中的内容安排及学分、学时分配表

学习环节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第四学年

第1学期

第2学期




大学英语

大学英语(1):3.5/60

大学英语(2):3.5/64

大学英语(口语):1/16



其它学习或训练



选修高层次外语课程;双语教学、阅读外语教材、外文文献

双语教学、毕业(设计)论文中外文文献阅读、翻译等


(3)大学语文和史哲管类课程组


表6 大学语文和史哲管类课程组学分、学时及时间安排表

课程名称

学分/学时

具体安排

说明

大学语文

2/32

一年级安排


中国历史与传统文化

2/32

二年级安排

选其一必修

哲学基础(暂定)

2/32

三年级安排

经济管理

2/32

三、四年级安排

(4)体育、军事理论


表7 体育、军事理论课程学分、学时及时间安排表

课程名称

学分/学时

具体安排

体育

4/144

1-7学期安排

军事理论

2/32

一年级暑假,利用小学期安排

2、自然科学类课程

数学类、物理类和化学等基础课程,采用分层次教学,各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求的不同,选择不同层次的课程或课程组。课程设置如下:


表8  自然科学类课程学分、学时安排及适用专业规定表

课程类(组)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备注

数理强化课程

工科数学分析

7+7

96+96+(64)

“工科类1”各专业选用

工科高等代数

6

80+(32)

基础物理学

5.5+5.5

86+84+(32)

数学类

理科数学分析

5+5+4

64+64+48+(80)

依专业类别和需求选其一

工科高等数学

6+5

90+86

文科高等数学

6

96

工程数学类

线性代数

3

48

各类专业依需要选用

概率统计A

4

64

概率统计B

3

48

复变函数

2.5

40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2.5

40

物理类

工科大学物理

4+4

64+64

工科类2、工科类3专业选用

文科大学物理

3+3

48+48

文科、管理类专业选用

基础物理实验A

2+2

32+32

各类专业依需要选用

基础物理实验B

1.5+1.5

28+24

化学类

大学化学A

3

48+12О

工科类专业选用

大学化学B

2

28+12О

文科、管理类专业选用

注:“О”号表示课内实验课时,下同。

3、工程技术类课程

表9 工程技术类课程学分、学时规定表

课 程 名 称

学分/学时

课 程 名 称

学分/学时

大学计算机基础

2/26+18

航空航天概论A

2/24+10О

程序设计

2~4学分

航空航天概论B

1.5/16+10О

工程认识

0.5/0.5周



其它工程技术类课程

学院依专业需求自定

注:“”号表示课内上机课时,下同。


4、学科与专业基础课程

表10 学科与专业基础课程学分、学时规定表

课 程 名 称

学分/学时

课 程 名 称

学分/学时

理论力学 A(1)

4/64

机械设计课程设计A

3/3周

理论力学 A(2)

1.5/26

机械设计课程设计B

2/2周

理论力学B

4/64

电路分析

3/48

材料力学A(1)

2.5/36+4О

模拟电路A

3/48

材料力学A(2)

3.5/44+14О

模拟电路B

2/32

材料力学B

2/28+8О

数字电路A

2.5/44

工程力学

3.5/54+8О

数字电路B

2/32

画法几何

2.5/40+10

电工学

3.5/48+16

机械制图

3/48+12

电路测试

2/40

机械原理

2.5/40+4О+10

电工电子技术

4.5/72

机械设计

3/48+6О+10

微机原理

2.5/32+10О

机械设计基础B(1)

3/48+10

电气技术实践(1)

2/36О

机械设计基础B(2)

3/48+6О

电气技术实践(2)

2/36О

机械设计基础C

3/46+2О

加工工艺学

3/46+4О

工程材料

2/28+4О

机械工程引论

3.5/48+8О

5、实践类课程




表11 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学时规定及时间安排表

教学环节

名称

学分/周

备注

军  训

军   训

2/3周

一年级暑假,利用小学期安排

社会实践

认识性社会实践

1/2周

一年级假期安排,学生自主,进行社会调查,写出调查报告

工作性社会实践

1/4周

二年级假期安排,学生自主,以体验社会为主,学生自找单位顶岗工作

工程训练

(每周以4.5天计,周三下午统一不排课)

机械工程技术训练A

3.5/3.5周

各类专业依需要选用

机械工程技术训练B

2/2周


材料工艺与加工实习

4/4周

综合创新训练

3/3周

电子工程技术训练

2/2周

原电子实习A(1)、电子实习B、电子实习C的整合

电子电路设计训练

2/2周

原电子实习A(2)

控制工程技术训练

1.5/1.5周

沙河校区在建,09级学生暂不开

课程设计

依各类专业和课程需求自定


随课安排在适当学期

生产实习

生产实习

3/3周

三年级暑假利用小学期安排

毕业设计

(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

8/16周

四年级下学期集中进行,1-16周,第17周毕业答辩

个性课程

各类课外的学习、实践、竞赛、设计和科研训练等,计入选修学分


6、全校公共选修课程

全校公共选修课的设置可为具有不同专业背景和学习兴趣的学生提供较大的选择空间,使学生可以接触不同学科的信息,有机会接受其它学科的训练和熏陶,实现学科交叉和综合素质提升。新版培养计划要求每一位学生在本科期间应至少修满10个学分的校公共选修课。

每学期校公共选修课开设目录由教务处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