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教字〔2010〕45号
一、设计原则
1、课程编号是课程的唯一标识码,每学期的每门课程单独使用1个编号。
2、课程编号应反映课程的基本属性,便于今后管理、选课及向学分制过渡。
3、课程编号由数字0、1…9与英文字母A…Z组成,不得包含其它符号。
二、编号方案
课程编号分5部分共8位,即“# × × # × × × #”。
第一部分“#”(1位字母),代表课程类型;
第二部分“××”(2位数字),代表开课单位(学院/部/处);
第三部分“#”(1位字母),代表核心课程级别(重要性);
第四部分“×××”(3位数字),课程序号;
第五部分“#”(1位字母),课程难度识别码(规格/难度)。
三、编号规则
1、第一部分“课程类型”,分七类:
A:自然科学类课程 B: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
C:工程技术类课程 D:公共选修类课程(含科技创新课)
E:学科与专业基础课程 F:专业课程
G:实践类课程(不含实验)
2、第二部分“开课单位”编号如下表:
代 码 |
开课单位 |
代 码 |
开课单位 |
0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9 |
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 |
02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20 |
法学院 |
03 |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
21 |
软件学院 |
04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3 |
高等工程学院 |
05 |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
24 |
中法工程师学院 |
06 |
计算机学院 |
25 |
国际学院 |
07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
26 |
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 |
08 |
经济管理学院 |
27 |
化学与环境学院 |
09 |
数学与系统工程学院 |
28 |
思想政治理论学院 |
10 |
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 |
32 |
工程训练中心 |
11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33 |
体育部 |
12 |
外国语学院 |
50 |
学院路共同体 |
13 |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
51 |
学生处、武装部 |
14 |
可靠性与系统工程学院 |
52 |
图书馆 |
15 |
宇航学院 |
56 |
校内其它单位 |
16 |
飞行学院 |
60 |
校外单位 |
17 |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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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部分“核心课程类型”,具体分配如下:
A: 校级核心课程(群/组);
B: 学科与专业基础核心课程(群/组);
C: 专业方向核心课程;
D: 非核心课。
4、第四部分“课程序号”,具体分配如下:
第1位数字用于本教学单位内部细分课程的上课阶段或分类,按照新版培养计划中各课程的开课年级数进行编排(若遇课程跨年级调整后仍可基本代表修读进阶数)。
面向全校的课程(不分年级)第1位数字记为0。
第2位数字用于课程组(或群)的代码,按学科的内在联系进行分组(或群),同时也应考虑便于向学分制过渡中指导学生按课程组(群)进行选课。各学院将课程分为不超过9个组,编号分别为1~9,编号“0”统一确定为校公共基础课。
第3位数字用于同一组内的课程序号。
对于课程组数或各组课程数超过10的,商教务处后另行规定。
5、第五部分“课程难度识别码”,具体说明如下:
用以区分同一课程群中各课程的规格/难度。按照由难到易的程度(或学时数)依次编为A、B、C…。如:课程编号为XXXXXXXA、XXXXXXXB、XXXXXXXC等等,高层次课程(如:A)可以代替低层次课程(如:B、C)。没有层次之分的课程该位识别码记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