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号)(附件1)文件要求,开展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现将校内遴选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申报范围为在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在职专任教师,并符合《通知》(附件1)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中相应申报要求和条件。
1.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申报名额
根据教育教学奖分配指标,我校限申报2名。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申报要求,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将按要求组织遴选,择优确定推荐人选上报。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材料要求
(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附件3)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校内遴选汇总表(附件4)
2.时间节点
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8日(下周五)上午10:00前,将附件3、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tianjingyao@buaa.edu.cn,签字盖章版可以提交学院路东办公楼B411室或扫描成PDF版发送至邮箱。
四、注意事项
教育教学奖校内遴选拟采用答辩形式进行评审,建议申报教师提前准备5分钟答辩PPT,内容围绕霍英东教育基金会教育教学奖申报条件展开,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82339834。
教务部
2023年9月1日
附件
附件1:《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附件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
附件4: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校内遴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