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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宝钢教育奖” 优秀教师奖校内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7发布者:田婧瑶所属科室:教学促进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3]3号)的相关规定,相应启动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校内遴选推荐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近三年已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名额

每个教学单位限推荐1名候选人参评。

学校可推荐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3名,其中含特等奖提名人1名。

三、评选条件

     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附件3)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申报宝钢优秀教师奖的条件是: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6、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评审学校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的评选。

四、校内遴选推荐方式

学院(单位)根据上述评选条件组织遴选,经党政联席会或院务会等讨论通过,并签署推荐意见后,向学校推荐,需注明申报优秀教师奖或优秀教师特等奖。

五、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6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1(word版+签字盖章pdf版)、附件2(excel版+盖章pdf版)、佐证材料(仅申报特等奖候选人需提供)打包发送至tianjingyao@buaa.edu.cn,命名方式为“学院+教师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82339834。

 

附件:

附件1. 《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评审表》

附件2. 《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报名汇总表》

附件3. 《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教务部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