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教字〔2010〕30号
学校教室首先保证课堂教学和学生自习。为了合理利用教室资源,规范教室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运行秩序,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北航学生活动借用教室
各单位举办学生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以增加学生知识面,开拓视野为目的,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借用教室的前提是,严禁商业性讲座,严禁为企事业单位做广告,严禁学生组织的各类辅导班、补习班和培训班等,严禁让外校学生参加。
1、具体借用办法参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学生活动借用教室的管理办法》。
2、学生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办理教室借用手续的时间为:每周周二下午、周四上午。
3、教务处教务管理科通常只办理本周和下周的教室借用手续,连续活动借用教室的,需逐次办理借用手续。
4、凡遇到大型考试,所有教室归教务处统一调配和使用。
二、外来人员借用教室
凡外来人员借用教室,均按以下规定执行:
1、借用时间不得占用北航学籍学生的上课时间。
2、办班、搞讲座等的外来人员,一定要出示单位证明信及办班准许营业证。
3、收费办法,一般教室按每座位2元/小时计费;使用多媒体设备,按100元/小时计费(预交押金2000元);使用空调按50元/小时计费。费用由财务处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
4、使用我校教室的人员,必须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和课堂纪律;爱护我校公共财产,损坏者要赔偿。如有违反我校管理规定的,取消教室使用资格,费用一概不退。
5、教学楼内外,严禁录像和张贴广告等。
三、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北航教字[2001]603号文件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