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说明:
1.准备资金到款证明:对方单位汇款的,可登录“网上财务综合信息系统”(https://icw.buaa.edu.cn),在“网上查询系统-来款信息”栏目中查询款项是否到达学校账户,在确认款项到达后打印《电子信汇收入登记单》;
2.填写收入审批结算表格:经办人登录计划财务部网站(https://jcb.buaa.edu.cn)在 “信息系统-下载服务”栏目下载并填写《收入、审批结算表》(包括后附的预算经费启动申请表),项目代码未知的可先不填或咨询财务部,收入事项请表示出“教育部产学合作育人项目”,完成经办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
3、申请教务部公章:教育部产学合作育人项目归口部门为教务部,因此《收入、结算审批表》需有归口部门教务部盖章。经办人登录:https://n.buaa.edu.cn,——教务教学——教务部对外印信业务(教师业务)/(学生业务)申请盖章,业务类型填写为“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上传材料为《收入、结算审批表》(包括后附的预算经费启动申请表,已签字、盖章完毕)、项目申报书。线上申请通过后,请携带打印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务处印章使用申请表(教师/学生业务)》和《收入、结算审批表》,前往办公楼B309加盖公章并做好用章登记。
4.财务审核:经办人持《收入、审批结算表》、资金到款证明及相关附件,提交计划财务部审核人(办公楼A225或A233、A234房间)审核;
5.开立发票:经办人持审批后的《收入、审批结算表》、资金到款证明、开票申请表及附件交计划财务部开票会计(办公楼A220房间)办理开立发票事宜,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需要按照6%的税率开具发票。
6.收入结算:经办人将审批后的《收入、审批结算表》交财务处结算会计(办公楼A225或A233、A234房间)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