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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党支部组织开展2020年度11月份“学习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0-11-12发布者:王静所属科室:部领导 浏览次数:

根据教务处2020年度“学习日”活动安排,11月11日,教务处党支部在办公楼B 306会议室组织开展2020年度11月份“学习日”活动,会议由曹庆华同志主持,巡察组成员列席,教务处全体党员参加。

  

会议围绕学校《关于2020年11月份师生“学习日”活动学习内容指导意见》和《关于“反腐倡廉每季一课”2020 年第四季度学习内容安排的通知》开展。首先,王静同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 号)、《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中办发〔2014〕22 号)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关于国庆中秋期间“四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接下来,曲越同志领学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习近平给中国戏曲学院师生的回信内容;王九民同志解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出台背景、基本定位和具体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发表见解。

集体学习后,党员同志们围绕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年轻干部要具备的7种能力和《方案》展开热烈讨论。大家表示,《方案》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性改革的文件,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和思路,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的有力举措,教学管理人员肩负着人才培养的使命,必须认真学习,并在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

支部书记曹庆华作总结发言,指出教务处同志应认真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并就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年轻干部要具备的7种能力进行深入剖析。同时指出教务处同志要全方位加强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中央重要文件精神,尤其是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指示,学懂弄通悟透做实,并与自身工作紧密结合,在学习中深入思考,产生新思路,提出新举措,将学习效果切实落实到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