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凡舟”教育基金管理办法》(北航教字[2018]14号)(附件1)(下文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启动2022年度“凡舟”教育基金申报评审工作,包括2022年度“凡舟”奖教金(课堂教学类、实验实践教学类、教学管理类)申报及2020年度“凡舟”课程教学团队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凡舟”课程教学团队资助项目自2021年度起已停止新项目申报。
一、2022年度“凡舟”奖教金申报
(一)奖励范围和推荐名额
“凡舟”奖教金(含三类)的奖励范围和条件、申报资格、奖励等级以及申报和评审流程,均按照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申请人应详细阅读管理办法,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
据此,原则上各教学单位各类奖教金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个人或集体),教职工人数在100-150人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类推荐名额不超过3人,超过150人的学院课堂教学类推荐名额不超过4人。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1. 申报材料
(1)“凡舟”奖教金申请书:各类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请以“学院名称+教师姓名+课堂教学类/实验实践教学类/教学管理类奖教金”的格式命名。
(2)“凡舟”奖教金汇总表:模板见附件3,请以教学单位为单位填写,将本单位各类奖教金申报人信息汇总至一张表中,以“XX单位凡舟奖教金申报情况汇总表”的格式命名。
2. 时间安排
2022年9月19日前,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所有教师的申报书及汇总表统一打包后,以“XX单位凡舟奖教金申报材料”命名,电子版发送至tianjingyao@buaa.edu.cn;纸质版申报书2份、汇总表1份及相关佐证材料1份(选交),经学院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
预计10月-11月,“凡舟”教育基金评审委员会对奖教金申报材料进行函评。
三、2020年度凡舟课程教学团队资助项目结题验收
有关教学团队(名单见附件4)应对照获批时提交的《“凡舟”课程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申请书》及中期检查的评审意见,认真总结自立项以来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对本课程实施的教学研究、教师教学水平提升及课程教学质量提高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效。并于2022年9月19日前,提交《“凡舟”教育基金课程教学团队建设结题验收报告》(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tianjingyao@buaa.edu.cn;纸质版2份及相应佐证材料纸质版1份提交至教务处。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要求,预计10月-11月,“凡舟”教育基金评审委员会对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函评,为此各团队应按照答辩标准提交结题验收材料。函评未通过的团队,需按照评审意见进行整改,并进行现场答辩。答辩仍未通过的团队,遵照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四、联系方式
相关工作联系人:教务处田老师、邸老师。
联系电话:82339834,82315364。
纸质材料提交地点:学院路校区东办公楼B411。
“凡舟”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