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1发布者:田婧瑶所属科室:教学促进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凡舟”教育基金管理办法》(北航教字〔2018〕14号)有关规定,经教师报名、单位推荐、学校审核、“凡舟”评审委员会评议投票、“凡舟”管理委员会审核、学校公示等环节,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陈敏等20位教师荣获“凡舟”课堂教学类奖教金、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王玲玲等11位教师荣获“凡舟”实验实践教学类奖教金、飞行学院吴坤等6位教师荣获“凡舟”教学管理类奖教金。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凡舟”奖教金获奖名单
上一篇:关于延期举行北京地区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举办第三届北京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选拔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