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制度,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创新拔尖人才的重要保证。为了做好我院研究生推免工作,依照《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组织实施。名单如下:
组长:董雷霆、潘翀
副组长:罗明强、邵丽华、梁伟涛
成员:高铭阳、李灿、乔梁
(二)推免生评价体系
1. 满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学生具有推荐资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推荐录取。
2. 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即三学年本科培养计划中必修课程(详见附件)正考加权平均成绩加综合测评加分(详见附件)之和,确定推荐资格。
(三)推免程序
1. 申报综合测评加分
学生向学生工作办公室申报综合测评加分,并提供证明材料。
2. 学生思想品德素质考核
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结合学生三学年日常表现,严格审核学生思想品德素质,在政审表中体现思想品德考核结果。
3. 学生学术道德规范考核
由学院综合评测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学院相关评审专家组对综合测评中专利、论文、竞赛获奖等加分项进行严格的有效性审核。
4. 公布综合测评加分结果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专家组审核后的综合测评材料,公布加分结果。
5. 公布必修课平均成绩
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公布参与推免评定的三学年本科培养计划中必修课程正考加权平均成绩及排名。
6. 公布推免名额
根据学校下发的研究生推免指标和我院学生人数,确定推免名额数量后公布。
7. 确认推免资格
(1) 本科一至三年级课程不及格成绩不超过1门次(不含一般通识课),以正考成绩为排序依据。
(2) 召开推免资格确认大会,按照综合测评成绩由高至低现场逐一确认是否接受推免资格。
(3) 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果四年级有不及格或毕业设计未通过者,则取消推免资格。
8. 公布推免生名单
确定并公布推免生名单。
9. 免试推荐研究生相关的重大事项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四)公示渠道
学院推免生名单由学校教务部统一进行公示。
(五)申诉渠道
1. 学院本着集体决策的原则,对推免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2. 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将确保推免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本科教务办公室 联系人:李灿
联系电话:61715169 邮箱:Q24015@buaa.edu.cn
本科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仕达
联系电话:18600018911 邮箱:by2305305@bua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