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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7年北京市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30发布者:董琳所属科室:部领导 浏览次数:

全校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7〕233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17〕26号)通知精神,现启动我校2017年北京市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获奖成果将在学校年底教学KPI考核中作为主要参考指标之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细则》(附件3)

二、申报限额:

1、以下17个单位每个单位限报2项;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可靠性与系统工程学院、宇航学院、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化学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

2、其他单位每个单位限报1项;

3、如有特别优秀的教学成果可由单位申请适当增加名额。

三、校内申报评审流程:

1711日上午10:00前,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25份以及电子版)

(1)《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只填1-3页即可) (附件4)

(2)《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附件4)(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给教务处研究生院)

 

类别选择本科生教育的申报成果,请交到教务处质量科(东办公楼307室  电话:82317812),电子版发送到zlk@buaa.edu.cn

类别选择研究生教育的申报成果,请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处(东办公楼109室  电话:82313404),电子版发送到yjspyc@buaa.edu.cn

类别选择本研一体化的申报成果,可根据成果属性自主决定提交给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

 

2712-13日校内第一次评审

3714日反馈意见

488日之前,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另行通知)

5810日校内第二次评审

6811日反馈意见

79月初校内第三次评审

8927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提交工作

四、联系人:

教务处质量科   董琳  (地址:东办公楼307室  电话:82317812 邮箱:zlk@buaa.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处 王悦  (地址:东办公楼109室  电话:82313404 邮箱:yjspyc@buaa.edu.cn)

 

 

 

附件: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3、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细则

4、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及相关材料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