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7〕233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17〕26号)通知精神,现启动我校2017年北京市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获奖成果将在学校年底教学KPI考核中作为主要参考指标之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细则》(附件3)
二、申报限额:
1、以下17个单位每个单位限报2项;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可靠性与系统工程学院、宇航学院、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化学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
2、其他单位每个单位限报1项;
3、如有特别优秀的教学成果可由单位申请适当增加名额。
三、校内申报评审流程:
1、7月11日上午10:00前,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25份以及电子版)
(1)《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只填1-3页即可) (附件4)
(2)《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附件4)(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给教务处和研究生院)
类别选择本科生教育的申报成果,请交到教务处质量科(东办公楼307室 电话:82317812),电子版发送到zlk@buaa.edu.cn
类别选择研究生教育的申报成果,请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处(东办公楼109室 电话:82313404),电子版发送到yjspyc@buaa.edu.cn
类别选择本研一体化的申报成果,可根据成果属性自主决定提交给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
2、7月12日-13日校内第一次评审
3、7月14日反馈意见
4、8月8日之前,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另行通知)
5、8月10日校内第二次评审
6、8月11日反馈意见
7、9月初校内第三次评审
8、9月27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提交工作
四、联系人:
教务处质量科 董琳 (地址:东办公楼307室 电话:82317812 邮箱:zlk@buaa.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处 王悦 (地址:东办公楼109室 电话:82313404 邮箱:yjspyc@buaa.edu.cn)
附件: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3、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细则
4、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及相关材料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