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启动中央部门2017-2019年项目编审储备工作的通知》(财办预[2016]47号)(附件1)要求和学校财务处安排,教务处将组织各本科相关单位编报2017-2019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本科实验条件建设项目支出规划及2017年项目预算,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参与申报单位
各学院、沙河各实验平台、工程训练中心、学生处、校团委、沙河校区管委会。
二、经费支持范围
本项目仅用于教学设备购置,如有房屋修缮类、基础设施改造类的需求,请通过学院向资产处申报。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6月22日前,各教学单位将2017-2019年三年的《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文本》和相关数据表(附件2)提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发至duyang@buaa.edu.cn,纸件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东办公楼312房间)。
2、6月23日,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评审,评审以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6月底,学校将召开专题会议,确定2017-2019年项目支出规划及2017年项目预算,并上报财政部。
4、6月底~7月初,已经批准立项项目进一步修订和完善,7月5日左右,形成2017年最终拟建设本子提交教务处。
5、7月10日左右,工信部、财政部将对2017年项目进行现场评审。
四、编报要求
1、原则上,本次申报要在2016-2018年项目支出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允许在原有基础上的调整。
2、本次项目申报涉及到2017-2019三年的建设内容,是2017年项目预算批复的依据,以及2018、2019年项目支持方向。请各相关单位对建设需求整体规划、分期实施,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控制好年度申报金额。《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文本》并填报相关数据表按年度填写,每年一个。
3、本次申报材料作为校内评审依据,需明确项目建设内容、绩效、预算、设备清单等。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需对申报材料进一步细化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以迎接工信部、财政部评审。经过校内评审和工信部、财政评审的项目,一经通过,实施过程中不允许调整项目内容和支出范围”。因此各相关单位要对拟建设项目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对于拟购置设备进行详细询价。
4、请认真学习《关于编制中央本级教育支出2016—2018 年支出规划和2016年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教便函[2015]327号)、《关于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2016—2018年支出规划和2016年项目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教便函[2015]328号文件)(附件3),文件明确指出“对于办公家具购置从严把握。定制或委托第三方开发设计软件的项目从严把握。成套购置windows、office 等办公软件的不予支持。U 盘、移动硬盘、存储卡等低值存储设备不予支持。经营权不属于学校的体检中心的设备购置不予支持。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相机等日常办公设备,硒鼓、墨盒、纸张等办公耗材,试管、量杯、烧瓶等低值、损耗性强的实验室器材,不予支持”,请根据文件要求梳理建设内容。
五、联系人
杜洋,82317817,duyang@buaa.edu.cn
教务处
2016年6月12日
附件1: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启动中央部门2017-2019年项目编审储备工作的通知》(财办预[2016]47号).rar
附件2:申报材料(模板).rar
附件3:其他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