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奖励条例》,我校决定启动2016年度优秀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奖励条例》进行。
二、本次申报的教学成果,采用网上申报、 网上评审方式。请登陆教务处网站-应用系统-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
三、本次申报,在数量、等级上不设限额,各学院根据申报成果的实际水平遴选并参加评审。
四、申报、评审与奖励工作安排如下:
教师申报:
2016年04月01日-04月10日(24:00系统截止申报)
学院审核:
2016年04月11日-04月15日
学校评审:
2016年04月18日-04月29日
评审结果公示日期: 2016年05月
评审结果公布日期: 2016年05月
五、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应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网上申报,由各学院管理员向学校推荐经学院审核后的项目。
六、相关文档和申请表请在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的通知栏中下载。
七、提交材料: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反映该成果的总结或者论文;
3.其它附件及有关材料。申报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项目,需有两位具有正高级职称以上的同行专家推荐,并提交专家推荐意见(电子版扫描件)
以上材料电子版放在一个压缩包内在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上提交(附件不能超过100M)。
联系人:陈秀梅 82317812
附件: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教务处
2016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