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凡舟”教育基金管理办法》 (北航教字〔2013〕10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本年度的“凡舟”教育基金评审工作,包括2015年度“凡舟”奖教金(三类)申报、2015年度“凡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资助项目申报、2014年度“凡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资助项目中期检查、2013年度“凡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等。
一、关于2015年度“凡舟”奖教金申报
(一)奖励范围和名额:
“凡舟”奖教金(含三类)的奖励范围和条件、申报资格、奖励等级以及申报和评审手续,均按对应的管理条例执行。
据此,各学院(包括体育部、工程训练中心、教务处等)各类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个人或集体),其中课程教学类推荐名额教职工人数在100-150人的学院不超过3人,超过150人的学院不超过4人。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详细阅读相关的管理条例,依据条件如实填写申报表。各学院及有关单位须在截止日期(2015年10月16日)前,将纸质材料《奖教金申报汇总表》1份(须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凡舟”奖教金申请书》2份和相关的佐证材料1份报送设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图书馆东配楼105室)的管理办公室。除佐征材料外需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xlin@buaa.edu.cn。
2015年10月交由评审委员会评审,之后将公布评审结果。
二、关于“凡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资助项目
(一)2015年度“凡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资助项目申报
由各学院(包括体育部、工程训练中心)组织申报工作。申报人应仔细阅读相关的管理条例,依据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各学院及有关单位需提交纸质材料《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须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凡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立项申请书》2份及相关的佐证材料1份。
为提高效率及申报命中率,定于10月19日下午14:30(地点:学院路校区主M304教室)召开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资助项目申报工作说明会,介绍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届时请有申报意愿的老师们参加。
(二)2014年度“凡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中期检查
有关教学团队(名单附后)应对照原《“凡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立项申请书》,认真总结自立项一年以来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对本课程实施的教学研究、教师教学水平提升及课程教学质量提高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效,不足之处及下一年度拟采取的措施,提交纸质材料《“凡舟”教育基金教学团队建设中期检查总结报告》2份及相应的佐证材料1份,如会议记录,相互观摩、互帮互学的记录、申请书中涉及的校、内外交流的实施情况,学生学习状况等。
(三)2013年度“凡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资助项目结题验收
有关教学团队(名单附后)应对照原《“凡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立项申请书》及中期检查的评审意见,认真总结自立项以来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对本课程实施的教学研究、教师教学水平提升及课程教学质量提高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效,提交纸质材料《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总结报告》2份及相应的佐证材料1份。
(四)纸质材料提交设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图书馆东配楼105室)的管理办公室,本年度新申报及中期检查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结题验收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除佐征材料外需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xlin@buaa.edu.cn。
(五)评审工作安排
评审委员会于2015年10月起对新申报立项、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进行答辨评审工作,请有关的课程教学团队准备10分钟的PPT答辨材料,具体答辨时间另行通知。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未获通过者的后期处理遵照管理条例执行。
“凡舟”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
2015年10月8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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