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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自主开展教学改革项目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1发布者:董琳所属科室:部领导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2015年全面深化综合改革要求,创新管理机制,推进资源配置机制改革,提升学院办学自主权和对本科教学投入的积极性,以及提高服务本科人才培养能力,学校决定全面启动基于学院自主开展教学建设和基于本科教学贡献指标的资源配置模式。

根据这一精神,2015年我校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也纳入到各学院的本科教学建设整体方案中,具体要求如下:

1、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本科教学现状和对未来建设的构想,自主拟定教改项目立项指南,鼓励教师积极申报教改项目。教改项目申报、评审、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实施,教务处全程监控。所有申报项目默认为“一般教改项目”,每个教学单位向学校择优推荐1-2个项目,视为校级“重点教改项目”。

2、各教学单位的教改项目申报、评审、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请在教务处“教改项目申报评审系统”(教务处网站首页——“应用系统”——“更多”——“教改项目申报评审系统”)中完成。“教改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可以完成通知发布、教师申报、专家网评、教务管理人员确认结果、推荐校重点项目、中期检查(专家网评、教务管理人员结果确认)和结题验收(专家网评、教务管理人员结果确认)等全部功能。

3、为与本科教学建设整体方案的提交时间保持一致,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30日17:00前完成本单位2015年教改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并在系统中将本单位的优秀教改项目推荐为校级“重点教改项目”,逾期不候。

4、校重大教改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仍由教务处负责,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教务处质量科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