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奖励条例》,我校决定启动2014年度优秀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奖励条例》进行。
二、本次申报的教学成果,采用网上申报、 网上评审方式。请登陆教务处网站-应用系统-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为便于大家学习和使用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拟定于2014年9月25日上午10:00在主M204进行培训,请各学院本科、研究生教学秘书准时参加。
三、本次申报,在数量、等级上不设限额,各学院根据申报成果的实际水平遴选并参加评审。
四、申报、评审与奖励工作安排如下:
教师申报: 2014年09月26日-10月19日(24:00系统截止申报)
学院审核: 2014年10月20日-10月27日
学校评审: 2014年10月28日-11月17日
评审结果公示日期: 2014年11月
评审结果公布日期: 2014年11月
五、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应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网上申报,由各学院管理员向学校推荐经学院审核后的项目。
六、相关文档和申请表请在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的通知栏中下载。
七、提交材料: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反映该成果的总结或者论文;
3.其它附件及有关材料。申报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项目,需有两位具有正高级职称以上的同行专家推荐,并提交专家推荐意见(电子版扫描件)
以上材料电子版放在一个压缩包内在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上提交。
附件: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