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第二届“凡舟”教育基金(含三类奖教金和课程教学团队)和第十八届“西飞”奖教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依照条例在截止日期前按限额组织申报。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凡舟”教育基金管理办法、“西飞”奖教金管理条例的规定,2014年度“凡舟”教育基金、“西飞”奖教金申报及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名额:
“凡舟”教育基金(含三类奖教金和课程教学团队)和“西飞”奖教金的奖励范围和条件、申报资格、奖励等级以及申报和评审手续,均按对应管理条例执行。
名额分配如下:
1、“凡舟”奖教金:各学院、体育部、工程训练中心各类推荐名额不超过2项(个人或集体),其中课堂教学类推荐名额教职工人数在100-150人的学院不超过3人,超过150人的学院不超过4人;
2、“凡舟” 课程教学团队:各学院、体育部、工程训练中心原则上每个单位可推荐1个课程教学团队;
3、“西飞”奖教金:各学院、体育部、工程训练中心均可推荐1项。
原则上同一集体或个人在同一年度不能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奖励项目。
二、时间安排:
1、2014年度申报日期为2014年9月9日至9月12日。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在截止日期前向评审办公室报送推荐申报材料,评审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东办公楼303房间)。
2、2014年10月为评审组评审期,之后公布评审结果。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请详细阅读相关的管理条例,依据条件填写申报表。
申报单位须提交的纸质材料
1、《奖教金申报汇总表》、《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各1份(学院领导签字、盖章)(请发送电子版到邮箱:jsjxfzzx@buaa.edu.cn)
2、“凡舟”奖教金(三类):
1) 《“凡舟”奖教金申请书》2份(请发送电子版到邮箱:jsjxfzzx@buaa.edu.cn)
2) 相关佐证材料1份
3、“凡舟” 课程教学团队:
1) 《“凡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费申请书》2份(请发送电子版到邮箱:jsjxfzzx@buaa.edu.cn)
2) 相关佐证材料1份
4、“西飞”奖教金(以下内容前3项请发送电子版到邮箱:jsjxfzzx@buaa.edu.cn):
1) 《“西飞”奖教金》申请表(2份)
2) 将“教学、育人、教改、科研、管理及近年获奖情况”分类缩写成300字材料
3) 反映工作成就的论文或总结(一式2份)
4) 其它相关附件材料(1份)
奖教金评审办公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东办公楼303)。
联系电话:82315364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