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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1发布者:徐智清所属科室:部领导 浏览次数:

第十届大创项目立项人:

对于已有经费支出的项目,立项人或项目成员持学生证和附件1所示的报销凭证和支出发票(种类可以是材料费、资料费、图书、复印费、版面费、样品制作费、测试费、零件加工费、租赁费、专利申请费、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租赁费)经指导教师签字(签到报销凭证上)后,可于每周三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院路校区办公楼东配楼312)办理报销事宜。

报销经费额度上限为大创项目的审批经费数额。按照国家经费的进度要求,201612月初每项至少应报销项目审批经费的30%,逾期未达30%的相应部分经费将被收回,学校将无法承担此部分费用。

注:

1、发票付款单位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票日期应为2016年,在每张发票背面用铅笔写立项人姓名。

2、报销大额发票(单张发票金额超过1000元(含))时,需提供相应发票在税务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的查询结果,将与税务机关记录一致的发票查询结果作为发票附件附在报销单后面。

3、单张发票支付金额(或同一商家同一天开具的同类发票总额)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业务,应通过对公转账、汇款、支票方式结算,不能直接报销现金到学生卡里。

4、电子商务(简称电商),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化手段进行的商务活动。电商交易完成后,通常会取得发票、明细清单或订单等交易凭证。常见的电商网站有京东商城、当当网、亚马逊中国、1号店和网购开具的外地发票等。电商发票(不论金额大小)报销要求:(1)若发票按照明细开具,报销时可不附明细清单或订单。以京东商城为例,在开具发票时“发票内容”可选择“明细”;(2)若发票未按照明细开具,报销时应附明细清单或订单,且发票上注明的订单号应与明细清单或订单上的订单号一致,否则不予报销。

5、在北京市内实体店购买的图书、材料等如果发票上未列出明细且当次报销此类发票总数额超过200元时,需另附支出明细表,见附件2、附件3

6、其它未尽事宜以财务处要求为准。

大创报销凭证(第十届).docx

图书资料购买明细表.docx

材料等经费支出使用明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