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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凡舟”教育基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1发布者:邸琳子所属科室:教学促进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凡舟”教育基金管理办法》(北航教字[2018]14号)(附件1)(下文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启动2023年度“凡舟”奖教金申报评审工作,包括课堂教学类、实验实践教学类、教学管理类三类。“凡舟”课程教学团队资助项目自2021年度起已停止新项目申报。

一、奖励范围和推荐名额

“凡舟”奖教金的奖励范围和条件、申报资格、奖励等级以及申报和评审流程,均按照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申请人应详细阅读管理办法,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

据此,原则上各教学单位各类奖教金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个人或集体),教职工人数在100-150人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类推荐名额不超过3人,超过150人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类推荐名额不超过4人。

二、申报材料

1.“凡舟”奖教金申请书:各类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请以“学院名称+教师姓名+课堂教学类/实验实践教学类/教学管理类奖教金”的格式命名。

2.“凡舟”奖教金汇总表:模板见附件3,请以教学单位为单位填写,将本单位各类奖教金申报人信息汇总至一张表中,以“XX单位凡舟奖教金申报情况汇总表”的格式命名。

三、时间安排

202310月10日,请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所有教师的申报书及汇总表打包压缩后,以“XX单位凡舟奖教金申报材料”命名,电子版发送至dilinzi@buaa.edu.cn;纸质版申请书2份、汇总表1份及相关佐证材料1份(选交),经学院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部

预计10月-11月,“凡舟”教育基金评审委员会对奖教金申报材料进行函评。结果公示及公布请关注教务部网站通知。

四、联系方式

相关工作联系人:教务部邸老师。

联系电话:82315364。

纸质材料提交地点:学院路校区东办公楼B411。

 

“凡舟”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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